P2P网贷存管指引的背后是什么?很多的网贷投资者对最新的P2P网贷存管指引很感兴趣,甚至有些投友内心的想法和实际情况都存在误差,接下来小编和大家来聊聊相关话题,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最新政策。
P2P网贷存管
1、商业银行而言,是重大利好
《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出台本身就意味着:监管层给出了行为规则,商业银行只需照章办事即可。何乐不为?我们预计各地符合条件或者创造条件的商业银行都会认真考虑这块市场,直接杀入,尤其是在目前银行自身竞争激烈的现实下。
2、指引中“定义”多,就是为了防止法律风险
指引一开始就给出了四个定义,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网贷资金”、“委托人”、“存管人”给出了清晰定义,界定清楚内涵和外延,才能让市场参与人和金融消费者知道行为的边界。我们来看“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还专门补了一句,不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3、P2P在银行存管中的义务有哪些?
严格按照指引第九条,委托人应该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网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
(二)组织实施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基本信息、借贷项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等应向存管人充分披露的信息;
(三)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四)妥善保管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
(五)组织对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的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六)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网贷资金存管合同(以下简称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网贷小知识
4、P2P与存管银行解约成本高
网贷平台与存管银行解约成本高的依据来源于:指引第十四条“委托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与过往一家网贷平台连接N个支付公司的情形大不相同,甄别成本高,一旦选择错误,“离婚”成本巨大,且不说钱财,耽误投资人提现的罪责,谁也担不起。
5、虽然极力撇清关系,金融消费者不一定买帐
就办案经验来看,金融消费者并非不知道法律规定和规则内容,但他们就是赌一把,看银行会不会给一些补偿款。虽然指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极力撇清关系,存管人不承担借款项目、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审核责任,不对P2P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且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但我们认为真实世界中,这也许是某些金融消费者“视而不见”的条款。
6、逾期未改,处罚措施不明晰
整改期给了6个月,但超过期限怎么办?指引指到了上位法,而上位法的规定都是原则的,只是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针对P2P网贷存管指引的解读,各位网贷投资者可以学习一下,如果想了解更多网贷知识,请继续关注团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