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连日来不断释放整顿“现金贷”的信号后,实锤终于来了。
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该业务开展的原则和规范整顿措施细则进行明确。
新规之下,“现金贷”将何去何从?市场乱象能否得到有效遏制?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明确业务边界
“‘现金贷’业务满足了部分群体正常的消费信贷需求,但也出现了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等行业乱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指出,尤其有的“现金贷”机构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行“高利贷”和“掠夺性借贷”之实。这些乱象和不规范行为的蔓延将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通知明确对网络小额贷款将开展清理整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将进一步规范,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将完善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将加大处置力度。
在肖翔看来,相关措施的亮点之一是明确了“现金贷”业务开展的边界和原则,尤其对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P2P网贷机构相关业务提出了分类整治和处置的要求,体现出“回归本源、强化监管、分类规范、注重长效”的原则和思路。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从通知中可以清晰看出监管方对“现金贷”业务并非简单粗暴地“一刀切”,“而是通过划底线,明确哪些事情不能乱做”。
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也于新规发布当天向记者透露,官方未来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
划定监管红线
目前,部分现金贷机构依靠“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方式扩张较快。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早有明确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24%以下支持、36%以上不予保护。
针对这一情况,通知划定一条红线: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此前一些机构试图用“率”改“费”的方式逃避监管。表面上可以“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用较低利率水平吸引用户。但实际上,一些借款利率以借款手续费的方式征收,增加了隐形成本,可能会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通知将利率和手续费统一计入借款成本,或将动摇一些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
此外,由于“现金贷”受众多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的人群,一旦控制不利,其风险外溢性很强,甚至有可能直接转化为社会问题。对于控制风险传导和金融去杠杆,官方表示将采取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周治翰指出,实际上此前各地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杠杆率都已有明确规定。从现有政策看,小贷公司最高杠杆率一般在2倍左右。“也就是说,在控制杠杆的情况下,现金贷的成交规模将受到抑制。”
重申持牌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资质”成为此次通知中的关键词之一。官方明确,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对于发贷方,资质审批进一步从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并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于借贷方,信用情况、偿付能力等借贷资格评估亦要加强:各类机构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