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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政策
4月2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称“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下称《报告》)显示,从首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算起,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发放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牌照271张,注销28张。
2018年4月10日,已有省级金融办接到通知,P2P网贷验收备案将延期,备案核心是“严控标准、把握节奏、步调一致”。接近金融监管人士告诉澎湃新闻,监管部门于4月9日采用电话吹风的方式通知各地金融办,由于P2P整改验收工作量大、难度大、进度滞后,将向后调整网贷备案最终期限,目前最后期限还没有确定,需要等下一步通知。
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全文分为四部分内容,共计二十六条细则,文件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下面我们来看看广东P2P网贷监管暂行办法全文。
2018年3月1日,江西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指引》,以规范江西省内P2P平台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编写,同时发布的还有《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编写指引》,以规范江西省网贷机构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的编写。以下是两篇指引全文,大家可以看看。
近期,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与先前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P2P网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在地区层面,当前不少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各项监管细则,对P2P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
2016年8月24日多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如今网贷监管细则一周年,不少监管政策已落地,网贷平台也加速合规与淘汰。这一年,有多达882家平台退出网贷行业,其中几家平台暴雷更是轰动一时。下文小编带大家认识三种典型P2P问题平台案例。
随着监管整顿的进一步推进,P2P网贷行业的相关监管政策越来越完善,P2P网贷平台们头上戴的“紧箍咒”也随之越来越紧,这一点在近期表现明显。下面小编以时间为顺序,给大家盘点P2P网贷合规一周年的P2P网贷政策。
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注定要在2016年8月24日被打上深刻的烙印。当日中国银监会等4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意味着网贷行业正式告别“无监管”期。暂行办法划定多条红线,从限额、禁止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到禁止平台自融等多个方面,要求平台合规健康发展,并给予一年的缓冲期。下面小编给大家汇总一下这一周年P2P监管政策。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组织会员单位制定并发布了《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与指引汇编》(以下简称“规范指引汇编”)。
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基本定义和原则,通过资金存管机制,加强对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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