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要求设立了很高的市场参与门槛,有效阻止了那些没有优秀运营模式的新参与者加入。在接受SEC监管之后,P2P(个人网贷)平台每天都要至少一次或者多次向SEC提交报告。
这个要求有些时候显得过分,但是,全面的信息披露有很重要的意义。P2P平台需要将每天的贷款列表提交给SEC,保证当有消费者对P2P平台提起法律诉讼的时候,有存档的记录来证明是否存在错误信息误导消费者。这个措施或许可以使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免于不实信息的误导。
P2P平台的注册文件和补充材料包含着广泛的信息,例如经营状况、潜在的风险因素、管理团队的构成和薪酬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任何希望成为P2P平台借款人的消费者必须要尝试尽可能多地了解P2P平台,理解P2P借贷内在的风险。消费者有各种途径可以了解到P2P借贷,这有助于他们衡量自身的风险承受度、多样化投资、理智而非盲目地将钱投入到P2P平台或其他贷款当中。
另外,美国实行按行为监管。
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很少对各种机构的性质进行区分,而是根据各机构的业务采取执法行动。例如,FTC(联邦贸易委员会)对于银行和P2P机构没有明确的管辖权,但是银行或者P2P机构如果采取了法律意义上的“不公平或者欺骗性行为”,FTC就可以采取执法行动。美国的监管机构认为,只要金融机构提供了全面、真实、无偏差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作为理性人的消费者经衡量后,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向SEC登记注册之前,Prosper和Lending Club允许放款人直接购买贷款份额。P2P平台通过Web Bank,以向P2P平台负有还款义务的信用凭证形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同时设立相对应的信用凭证。Web Bank再将这些信用证出售给放款人。这个模式有效地将借款人和放款人直接联系起来。
在SEC登记注册之后,P2P平台改变了这一模式,以反映出售给放款人的信用凭证属于证券类别,同时遵守相关的证券法律。借款人的贷款仍然是由Web Bank来发放,然后Web Bank会将债权卖给P2P平台,P2P再将这些贷款又以收益权凭证形式卖给放款人。
通过这种形式,放款人就成了P2P平台的无担保债权人,而非是借款人的债权人,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放款人只有很有限的途径去追索。
Web Bank在整个过程中的作用就是分销贷款,这是P2P平台没有相关牌照所不能做的业务。进一步来说,考虑到有大量的法律和监管法规针对消费者贷款发行这一环节,因而委托有牌照的银行来分销贷款,有助于P2P平台符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利于美国的多头监管,从而保护借贷双方,防止欺诈。
可以看出,由于中美之间金融市场化程度不同和政策环境不同,因此同样是P2P,其实中美之间的差异很大。但国内存在诸多不利因素,诸如金融市场化程度很低,垄断横行,社会征信体系极不完善,政策不明朗等,却反而带来更大的发展潜力。
因为P2P平台面对的服务群体更多,市场容量更大,且规则尚不完善,有非常巨大的成长空间,而国内P2P也很有可能成为现有金融体系内的服务补充,这对推动整个金融行业市场化有非常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