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教授杨东:禁止个人P2P债转与银监会规定不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深圳除外)在P2P平台整改中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券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广东省金融办于7月17日下午,召集广州地区的P2P平台,会议上再次传达了禁止个人债权转让的规定。
北上广三地p2p网贷监管细则差异分析
自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四部委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全国各省市均已展开整改行动。至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正式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前三位的北上广均已下发网贷平台整改具体实施办法。北京网贷监管实施细则侧重在平台整改及经营规范性上,对很多模糊概念做了详细说明,而广东和上海的监管实施细则除了整改和规范性要求外,还增加了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程序和材料要求。本文将对三地政策的差异点进行比较分析。
北上广深P2P网贷备案政策差异有哪些
自2016年底银监会等三部委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市陆续下发了P2P网贷备案登记相关的监管办法。7月7日,继厦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下同)、上海、深圳之后,北京也出台了《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小编对比北京、深圳、上海、广东、厦门这五个地区P2P备案政策发现,各地监管要求、备案流程及办理时限均存在部分差异,那么北上广深P2P网贷备案政策差异有哪些呢?
广东要求P2P平台禁止个人间债权转让
据悉,广东省金融办已经口头通知各地金融办以及部分平台,禁止P2P平台提供债权转让服务,其中包括平台投资人之间的债权转让。知情人透露,“省金融办主要是考虑到平台的自融和类活期产品存在较大风险”,基于对投资人保护,口头确实提到了禁止债权转让标。
山东P2P监管:互金入征信 严打非法集资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普惠金融意见》)。《普惠金融意见》提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建立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提出实施意见。
习近平:加强互金监管 设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2017年上海p2p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7年上海p2p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广州成立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
广州市金融局在第六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上召开广州金融行业发布会,宣布建立“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四套子系统将传统金融风险和新兴互联网金融风险均纳入监测防控中。
众筹在两会上会有哪些新风向
众筹在两会上会有哪些新风向?2017年,监管的风向一下从“规范”升级成了“高度警惕”。这种大转折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之外的人士看来,直观感受是“行业不行了”。如果说,监管的风向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倒不如说这几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决定了监管的态度。下面从互联网众筹具体领域公益众筹、产品众筹、收益类众筹及股权众筹作为切口,来讲述监管的风向为什么会突生骤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