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与监管现状
网络借贷平台问题频发
中国当前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推进了实体经济的模式创新和运行效率提升,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个人“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正在逐步成为传统金融领域的有益补充。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P2P网贷运营平台数量达到1946家,贷款余额已增至1932.14亿元。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的同时,跑路、提现困难等事件不断发生,问题平台频频爆出,甚至出现平台注册不到一个月就跑路的现象。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已达到661家。“无准入门槛、无运行规则、无明确监管”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体系框架研究很有必要,需根据经营实质,运用信息监管原理,借鉴境外监管做法,明确相关监管措施。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制度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司法解释从法律上明确了P2P信息中介的定位。同时,《规定》进一步对已经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其为借贷人提供担保的平台进行规范,即如果平台承诺担保,司法上会追究平台的担保责任。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制度主要有:
1. 信息披露制度
作为信息中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定位于通过线上发布融资信息、线下协助对借款人资质审核,实现将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有效联通。因此,P2P平台实质上提供的是信息服务。因此,监管的核心原则是信息披露监管,只要平台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风险则是总体可控的。
2.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目标和路径
在制定和执行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政策上,总体思路有三点:一是要明确监管P2P网络借贷平台所要实现的监管目标,充分考虑其对金融市场环境、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有效平衡创新发展和风险防控;二是要明确监管目标是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贯彻监管要求,规范和净化P2P网络借贷市场,促使P2P网络借贷行业长远稳健发展;三是要加大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各方参与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促进P2P借贷平台主体朝着信息中介的方向发展。根据市场、行业、机构等三个维度,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要实现三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