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国内首个单独就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而制定的指引。
近年来小贷公司业务规模从98%的高速增长降至增速不足10%。一方面是优质大客户掌握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手中,另一方面,借力“互联网+”的互联网金融也发展的风生水起。
自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贷公司已经走过了7年的历程。在7年时间里,小贷公司从起步,到2010年前后的高速发展,再到2014年以来风险逐渐暴露,2015年不良高企、业务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小额贷款行业走出了一条抛物线式的发展之路。
对于那些难以为继的小贷公司,股东也急于退出这“烫手山芋”。近日,广东省金融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变更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粤金〔2013〕39号)等有关规定,出台《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据本报了解,这也是国内首个单独就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而制定的指引。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秘书长徐北对本报表示,在目前宏观经济背景下以及P2P、消费金融等新金融业务面前,小贷公司的组织模式弊端逐渐显露:杠杆低、监管重、税费重,单纯就放贷这种业务模式来看,“有牌照和没牌照事实上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他说。
玩不起的小贷 业务规模从98%的增速将至10%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910家,实收资本8459.29亿元,从业人数超过11万人,贷款余额9412亿元,2015年人民币贷款减少20亿元。
其中,从小贷公司数量来看,江苏省以其636家位列第一,其次为辽宁省597家、河北省480家。总体来说,北方省份的小贷公司数量高于南方省份,其中,广东为427家。
而2014年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791家,贷款余额9420亿元,2014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228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小贷公司业务规模从98%的高速增长降至增速不足10%,从全国范围来看,小贷公司的数量及其从业人员在增速上也同样存在着逐年下降的趋势。
一方面,优质大客户掌握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另一方面,借力“互联网+”的互联网金融也发展得风生水起,迫使小贷公司面临剧烈的同业竞争,客户资源、产品结构拓展乏力的问题日益凸显,发展模式亟需突围。
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全国的小贷公司就开始迈进风险暴露期,“小贷公司在此前大量承接了银行剥离出来的客户和资产,这部分是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意做的,结果流到了小贷手里,去年上半年风险出现,下半年,小贷公司开始处置不良,一直持续到今年,” 徐北说。
“如今,现实情况是,受整体经济下行、资金规模限制、不良率上升、抵押物处置慢等多种原因影响,各地小贷公司的日子很不好过,比如,在某市,一半以上小贷公司没有新增业务。”他说。
与此同时,小贷公司因为受限于资金来源,其业务来源多是股东上下游产业,或者依托高管过往从业背景进行业务开拓,风控更多的是倚靠股东或高管的经验和资源。部分小贷公司甚至是老板集销售与风控于一身。
现如今,相当一部分小贷公司难以为继,其股东也萌生退意,根据《指引》,小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解散的条件包括:(一)合法合规经营;(二)减少注册资本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山区县(市、区)不低于1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三)符合《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予以解散的情形;(四)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另外,《指引》也规范了小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的申请程序,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后,在增资回原注册资本前限制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及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等。”
浴火之后能否重生? 互联网小贷能否拯救小贷行业
徐北说,本次文件的印发反映了目前广东小贷公司的几点现状:首先,小贷公司受资产规模及融资渠道的限制,在整体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凸显出抗风险能力差、信贷产业品种单一的特点;其次,省内小贷公司成立当初股权过于分散,在实际经营中,对企业的定位和经营思路上,股东很容易出现分歧。
“这点在一些国企背景小贷公司中尤为突出,比如,民营企业股东追逐高利润回报,而国企股东则希望控制风险,” 徐北说,减资目的是为了清理股东,小贷公司轻装上阵,重归活力。
尽管小贷行业整体低迷,但依旧有市场资金在进入。去年,包括天虹商场、熊猫烟花、键桥通讯、中天城投、东方金钰、广联达、大众交通、科泰电源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新设小贷公司。
本报发现,新组建的小贷公司更多是依靠股东的上下游关系,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一部分。
比如,天虹商场就表示,设立的小贷公司主要为与公司合作的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提供灵活便捷的小额信贷、融资担保服务,及时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拓宽其融资渠道,切实帮助其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促进公司资金的高效配置,有效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依托供应链上积累的大量优质潜在客户资源,可加强商贸流通行业上下游的企业联系及互助,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深入发展。
这些小贷公司并非专业的小贷公司,更多的是以互联网小贷的形态存在,互联网小贷公司起初主要由电商平台发起设立,如阿里巴巴集团发起设立了阿里小贷、京东商城发起设立了京小贷等。互联网小贷是依托电子商务或互联网企业的供应链,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并可在全国范围内放贷的小贷公司。
此类小贷公司尽管无法逃离宏观环境和监管限制,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抗来自竞争者P2P的压力。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小额贷款和P2P网络借贷(个体网络借贷),同属“网络借贷”业务范畴,不同的是,在P2P网络借贷中,互联网平台只能扮演“信息中介”角色,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能直接发放贷款。但互联网小贷却能直接搭建起资金融通的快速通道,迅捷的连接融资人与资金提供方。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互联网小贷公司突破了区域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放贷。
来源: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