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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就是无银行的银行力量

2016-08-17 18:02:34

  在中国(深圳)投资人资金安全主题研讨会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许群教授,对P2P的属性、定位和监管以及今后可以努力的方向做了细致的讲解。
  他借用《人人时代》里 “人人时代,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名言,类比如今的P2P网贷,认为起源于民间借贷的P2P是无银行的银行力量!
  首先他认为,P2P网贷平台有着三种基本属性:
  第一,中介属性,也就是说他是因为P2P是点对点的,不是人对人,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司,是投资和融资的直接交易。
  第二,金融属性,他是一种货币信用活动。
  第三,互联网属性。如果对P2P网站的互联网属性都不关注,可能很难想象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之路了。
  对于P2P网贷的定位,许群教授从功能和价值上分别给予了分析。在功能定位上,首先有纯金融的信息服务平台,比如拍拍贷,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不从事也不介入货币信用活动。其次是直接融资的交易网络平台,这类平台占很大比重。他们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事物服务,不从事但介入货币的信用活动。
  在价值上,许教授认为这是应需而生。P2P网贷,对于一般人来说,应该是普惠为导向,安全为原则,信用为前提,风控为保障,创新为主题。
  最近出事平台有做P2N的,他们是找一家民间借贷公司,把产品打包分拆,其实是脱离了P2P的本质,不应该属于P2P的范畴。
  在中国,由于短时间内难以给P2P网贷定性,所以行业暂时没有监管层认领,到底是银监会,还是证监会负责,还有待商讨。许教授指出,P2P网贷完全是因需因时而出来的东西,所以政策规制应该是民间主导型,而不是政府主导型。要坚持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四个原则。
  最后,许教授针对行业发未来发展提出几点思考。是否应该将“扩大金融的服务途径,扩大金融的可获得性”作为监管的目的之一;要以稳定风险作为唯一的目的;是否应该对既有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做出重新审视乃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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