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贷业务模式有哪些?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网络小贷可以开展哪些特定业务,那么目前网络小贷有什么业务模式呢?我们来看一下。
网络小贷
1、网贷业务
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小额借款业务是网络小贷公司最重要的特征。自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网络小额借款”概念后,江西、江苏、重庆、广州等地已陆续出台专门的网络小贷监管规定,以规范网络小贷的发展。
当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借款业务并非意味着网络小贷公司可以突破线下区域经营的限制,因为网络小贷还应该遵循当地现有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定。故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下放贷业务,取决于当地政策的规定以及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2、资产转让业务
资产转让业务是对传统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的创新,主要指小贷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目前明确提出经批准可以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有广州、重庆、黑龙江、海南、重庆、浙江等地。不同地区对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要求也不同。但目前各地区对小贷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均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或经批准的要素平台上进行。重庆更是明确规定不得与P2P网贷相互开展资产(或债权)转让业务。因此即使网络小贷公司获批准开展资产转让业务,也不得擅自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平台上进行资产转让。
网贷业务模式
3、投资类业务
投资类业务指的是小贷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主要有权益类投资、创业类投资以及其他投资。不同地区对于网络小贷开展投资类业务要求不同,目前主要有重庆、江西、江苏、黑龙江、海南等网络小贷试点地区允许小贷公司开展投资类业务。
4、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通常小贷公司是禁止对外担保的,如重庆明确禁止小额借款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和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然而,江苏省在《江苏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额借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除此之外还可以代理金融机构业务,在全国范围算是独树一帜。
由于各地监管政策不一,不同地区的网络小贷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有所差异,小编相信随着网络小贷的健康发展,网络小贷公司开展网贷及其他业务也会更多,我们也可以期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