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银行新规有哪些?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且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上周五深夜,央行下发特急文件“银发【2016】302号”(以下简称302号文),再次重申账户管理形式,并对原通知的账户分类管理做出更详细的解释和改进。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看看。
Ⅱ类Ⅲ类账户均有限制
根据央行要求,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账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
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有银行人士生动地打了个比喻:“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老公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个人账户分级管理的最大好处,是通过为资金设立防火墙,避免互联网支付便捷伴生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持卡人的财富。
银行新规
302号文件要求,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户可以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而原来的通知则是不允许使用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另外,不同此前通知要求的Ⅱ类账户不能用于取现,也不能绑定账户转账,302号文新增规定,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对于Ⅲ类账户,原先通知要求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账户剩余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而302号文还新增可用渠道及提高额度。302号文规定,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其中,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三类账户区别
I类账户是“大钱柜”,是三个类别中最全的,可以进行存款、取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转账、汇款、消费和缴费等。目前大部分银行在营业网点为客户开立的具有实体介质的账户,例如借记卡、活期一本通等,均为Ⅰ类户。
Ⅱ类账户相当于“钱包”,用于日常稍大的开支,或者买理财、周转投资金。
Ⅲ类账户相当于“零钱包”,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用于小额支付和日常缴费。
银行新规
关注1 现有账户仍可正常使用
此次施行一人一户,主要针对新增账户实施,现有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但对于半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对其暂停非柜面业务。同时,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的,银行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账户。
小编建议,存款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
据了解,Ⅱ类或Ⅲ类账户要升级成为Ⅰ类账户,对客户身份核实的要求更高一些,会要求客户去网点现场核验身份,但Ⅰ类账户下调为Ⅱ类或Ⅲ类账户则相对简单,客户经过基本的身份确认就可以调整。而个人在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就能在线申请开立Ⅱ、Ⅲ类账户。
不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一个Ⅲ类账户。央行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关注2 同一银行异地存取现、转账将免收手续费
那么,问题来了,每个存款人在单家银行,且在全国范围只能拥有一个I类账户,那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等手续费有调整吗?
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针对同行,跨行依旧要收取一定费用。
总的来说,此次银行新规,对我们来说有好有坏,但桥到船头自然直,慢慢习惯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