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0家网贷平台线上端合规排行榜(名单)
2018-07-30
7月30日,网贷天眼研究院独家发布《6月50家网贷平台线上端合规排行榜》。报告显示,宜人贷、人人贷、爱钱进、积木盒子、拓道金服、微贷网、和信贷、链链金融、首益融和广州e贷十家平台分列合规榜单前十位。以下为报告全文:
进入7月,网贷备案工作三度延期获得官方确认: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
随着备案延期消息的确定,各相关部门也在进一步缩紧监管政策:北京、广州两地先后重申“双降”,强调网贷业务规模不得再增长;北京融资担保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融担公司与P2P公司合作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摸底排查北京市融担公司与P2P公司合作情况;广东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上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非现场实时监管系统2.0版,自动实时报送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防止平台造假,广东省除深圳外的网贷平台将强制接入;中国互金协会、江苏互金协会、上海互金协会、广州互金协会、深圳互金协会等五大互金协会集体发声,呼吁P2P平台依法合规经营,有序退出,妥善渡过行业风险期。

6月全国多家P2P平台发生展期、清盘或跑路等风险事件,未来随着监管层整改的不断深化、平台自身的不断调整以及大金融环境的改变,P2P行业还将面临着更多的变化。经网贷天眼合规排行榜评审小组慎重决定,本月网贷平台线上端合规排行榜由80家缩减为50家。
部分平台调整债权转让规则
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在监管趋严的形式下,部分平台对涉及“债权转让”的产品按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团贷网在6月13日和7月16日先后发布两则业务调整公告,调整智享转让服务。公告称,自6月15日起,投资人新承接的债权转让标的不再支持发起智享转让服务;没有待结清的智享转让服务的用户,不能发起智享转让服务;当日有智享转让服务待结清的用户,不能承接债权转让项目,结清后方可正常承接。团贷网以上调整措施意在逐步出清债权转让类产品的存量,迎合监管要求。
融金所于7月17日发布业务调整通知称:平台下线智能投标工具(升升慧投、鑫融智投),回归业务点对点的本质;历史智能投标工具将进行拆散,拆散后根据散标实际情况进行回款;因此前部分散标包含智能投标工具匹配的标的,待历史智能投标工具拆散后,此前相关散标将陆续回款;停止周转借产品新增借款;债转规则将作调整。可以看出,融金所不仅取消了自动投标工具,还将此前的部分散标(可能涉及期限拆分错配的产品,属违规)进行拆分,后续将以实际借款情况进行还款。
蜜蜂有钱于7月17日发布调整公告称,将下线优选智投工具,已经预约匹配成功的用户,将转为用户直接持有计划中所匹配到的所有资产(散标)模式,系统不再提供自动债权转让、自动复投功能,(在8月5日之前所有未退出理财包都会被以散标模式持有)并在一周内开启债权转让功能及专区。
自融花样百出
“自融”的网贷平台无疑是投资人应该规避的平台,自融背后隐藏巨大风险:投资者很难了解自融公司真实的净资产和债务状况,且大部分投资人资金对应到一个借款公司,导致风险聚集。此外,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真实做业务的平台往往会尽力维持运营,向借款人追回资金,而自融平台则多会选择卷走资金跑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根据限额令要求,单一自然人在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20万元,单一企业在单一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元。对于打着“自融”算盘的平台来说,100万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可以说,限额令有效遏制了自融,但实际上,仍有部分平台为规避监管花样百出:注册多家壳公司,表面上分流平台资金,符合限额要求;关联公司以大量内部员工名义借大额贷;更有直接虚构借款人且借款人信息披露不明等,最终资金均流向平台股东或关联方。
合规测评结果显示:合规及格的平台(60分及以上)共49家,占测评总数的98%。其中,合规优秀的平台(80分及以上)共18家,70分(含70分)至80分之间的有19家;60分(含60分)到70分之间的共有12家,60分以下的仅1家。
附50家网贷平台线上端合规排行榜:

合规评分规则说明:
1、风险提示指标2分,根据“暂行办法”,网贷平台需要在明显位置向投资人提示风险,如果平台网站没有任何风险相关的提示,则不得分。
2、信息披露专栏指标4分,根据“暂行办法”,网贷平台应在官网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公布平台运营报告、实时数据以及备案信息、组织信息、审计信息;若没有“信披专栏”,亦不披露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禁止代销基金/银行理财/保险产品指标5分,只要平台有销售基金或银行理财或保险产品本项指标不得分;若平台将P2P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了拆分并进行独立运营,本项指标不扣分。
4、禁止发售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或理财产品指标12分。
1)来自小贷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券商、资管、私募、信托、金交所的债权或收益权转让,以及发售“计划类”产品且不披露底层资产的,本项指标最低扣2分,如果平台此类项目占比过大或全部为此类项目,则该项得0分。
2)如果以债权组合、债权转让形式,支持随时购买、赎回的,类似活期理财的产品,也涉嫌发售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有这类产品,本项指标最低扣2分,如果平台此类项目占比过大或全部为此类项目,则该项得0分。
5、禁止自担保指标5分,担保方如果与平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项指标得0分;但平台股东只是参股,并未控股担保公司,本项指标仍得5分。
6、禁止期限拆分指标15分,集合标、计划类产品,如果有底层借款项目与产品期限不一致,本项指标最低扣3分。
7、禁止打包资产等形式的债权转让指标12分,有计划类、集合标产品,无论是否能查看债权明细,本项指标最低扣2分,全部是计划类产品,本项指标得0分。
8、限额管理指标15分,个人、企业分别不得在同一平台待还余额超过20万元、100万元,若有超额情况,本项指标最低扣3分,全部都超额的平台,本项指标得0分。
9、银行存管指标10分,已上线银行存管本项指标得10分,签订存管协议对接中的,本项指标得5分。
10、信息系统安全认证指标5分,有披露信息系统安全认证的,本项指标得5分。(注:信息系统安全三级认证需向公安部门申请)
1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指标5分,电信业务许可证不是平台网站的ICP备案,而是平台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例如:粤B2-****)。(注:鉴于北京并未明确政策要求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故京B2-****或京ICP证***均给分,其他地区则严格要求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12、备案登记指标10分,获得备案登记平台本项指标得10分,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本项指标得5分。
注:本次合规整改评分统计工作由网贷天眼人工统计,个别平台签订了银行存管协议、获得了信息系统三级认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但是平台没有公布、没有宣传的或有遗漏,如有问题,请邮件与我们联系。
本次评分统计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
来自: 天眼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