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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强P2P信披报告:50%平台无分支机构(附表)

2018-06-27
  2017年8月,银监会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披指引》),对P2P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分为网贷机构备案、组织、审核、经营和项目信息五个大类。
  分支机构信息,作为网贷机构组织信息下设的一项披露指标,反映出网贷平台拥有分支机构的数量、所处区域、员工人数等,对综合评判P2P网贷平台的经营规模等具有参考意义。
  今年以来,监管方对违规的线下理财和借款端进行了重点排查打击,平台的分支机构信息披露就更受到关注。
  本文以100家P2P网贷平台披露分支机构的情况为研究对象,对其披露现状、披露规范等予以解析。
  分支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纲领依据
  银监会《信披指引》第七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披露上一年度的分支机构信息,存在多个分支机构的应当逐一列明,且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披露条款信息。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

  在《信披指引》附录内容说明中,分支机构信息的具体内容包括7项,如下表所示:

百强P2P信披报告:50%平台无分支机构(附表)

  在关于从业机构披露分支机构信息的规定方面,互金协会《信披标准》与银监会《信披指引》保持高度一致。目前,在互金协会设立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中,一些平台已按协会要求,在分支机构栏目下披露相应信息。
  100家网贷平台披露分支机构信息的现状
  1、100家P2P网贷平台披露分支机构的概要统计

  以网贷之家2018年5月百强榜为样本,从P2P平台官网信息披露专区(主要在网贷机构基本信息、组织信息、联系方式等区域),识别平台披露分支机构信息的情况,汇总整理如图1所示:


  100家样本平台中,占比最多的为无分支机构平台,达到50%。30%的平台披露了分支机构信息。而另有20家平台,无法识别出分支机构有关信息。
  2、30家有分支机构网贷平台的数量统计

  30家披露分支机构的网贷平台中,剔除1家无法判断分支机构数量的平台,将其余平台披露的机构数量信息整理统计,如图2所示:


  其中,有15家P2P网贷平台仅拥有1家分支机构,9家平台拥有2-10家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是微贷网,共拥有435家分支机构。
  笔者发现,部分P2P网贷平台在披露分支机构的同时又与其“撇清关系”,注明分支机构正在注销中。例如银湖网就其在潮州、福州、厦门等地的分支机构表示,上述分公司均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事宜;又如恒信易贷仅披露了位于深圳的1家分公司信息,注明其他分支机构(南宁、珠海、东莞、武汉、锦阳、重庆等)正在注销中;再如e融所披露了其在深圳的1家分支机构,同时又表明该分支机构现无业务,待注销。
  分支机构披露的规范性研究
  尽管在样本平台中,有半数以上的网贷平台按照监管要求披露了分支机构信息,但实际披露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具体如下阐述:
  1.未披露分支机构
  作为网贷机构组织信息的内容,本文在统计分支机构的披露时,以网贷平台组织信息、基本信息或平台自行设置的分支机构栏目下查看分支机构信息。作为银监会《信披指引》、互金协会《信披标准》两份监管文件的纲领要求,目前仍有不少平台漠视分支机构披露,甚至有部分网贷平台在联系方式中标明“公司总部”,却无任何相关分支机构的信息披露。
  若平台无分支机构,应当标注“无分支机构”,而不应逃避披露义务。
  2.披露分支机构不全面

  根据银监会《信披指引》要求,披露分支机构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分支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员工人数等7项信息,而在实际披露中,一些拥有分支机构的平台丢三落四,披露有所缺漏。笔者统计整理了30家披露分支机构的平台,对照银监会《信披指引》要求进行简单评分(不设权重),得分率如下所示:


  在7项细项中,披露最好的为分支机构全称,得分率高达96.67%,而最低的为员工人数,得分率为70%。有部分平台的分支机构信息披露过于简单,拉低了得分均值,如下图所示:


  在披露分支机构的时效性方面,多数平台并未标注披露节点,而在为数不多披露节点的平台中,又有部分未按照监管要求更新至2018年1月10日:


  分支机构的类型探讨
  一些网贷平台披露分支机构信息不全面、不规范,与监管文件未明确分支机构的边界存在较大关联。笔者根据目前P2P网贷平台的业态,将分支机构的主要类型划分为三种:资金募集端、资产审核端及催收,以下将分别阐述:
  1.资金募集端
  根据银监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暂行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网贷机构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根据此次对100家平台分支机构的信息统计及笔者日常信息披露指标评分工作的相关经验,目前尚未发现P2P网贷平台在官网披露资金募集端分支机构,即线下理财门店的相关信息。但部分P2P网贷平台仍存在通过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的方式开展线下理财业务的情形,存在较大风险。
  2.资产审核端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其他监管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尽管线下理财门店成为P2P网贷行业诟病的存在,但在线下开展必要的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环节却是有法可依。大部分P2P网贷平台披露的分支机构都属于此种情形。
  目前,P2P网贷平台采用的资产审核方式,主要有三类,其中纯线上审核不需要开展线下审核业务,而后两类方式则都需要线下审核部门的助力:
  一是纯线上审核,主要通过身份信息验证、征信信息验证、在线上传资料等方式提交到平台,由平台人员或风控系统进行审核;
  二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由借款人在线提交申请,线下提交资料并由平台人员现场审核;
  三是纯线下审核,多存在于融资资产需要在当地办理抵、质押手续的情形,例如房抵贷、车抵贷等。
  笔者留意到,分支机构的披露多以“分公司”、“支店”等形式出现,而部分实际存在线下审核却披露“无分支机构”的网贷平台,多以“服务网点”等形式存在。例如某TOP50网贷平台A,在全国多地设立了审核网点,在信息披露中标注“无分支机构”。网点类分支信息的相关披露,在监管文件中并未有明文规定。
  3.催收
  同业务审核类似,催收也可分为自有催收、外包催收、“自有+外包”结合三类,在经营各类业务的网贷平台中,尤以信贷类平台对催收的需求最盛。例如某TOP50网贷平台B,在全国多地拥有数千人规模的自有催收团队,该平台亦在信披专区中展示“无分支机构”。
  总结
  随着P2P网贷行业进入到存量淘汰阶段,P2P网贷平台在各项实力的比拼赛道上已然加速。在信息披露此类体现平台软实力的合规指标上,多数平台已遵照监管要求并予以践行,但在披露细节方面,部分平台还不尽人意。
  另外,伴随多数行业头部平台进入盈利阶段,优质资产的争夺将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平台若能发展自身的优质资产,将有利于增强自身的造血能力,获得可持续发展。网贷平台分支机构信息,一定程度上反馈出平台自有资产端情况。而现阶段,一些平台存在自有资产比重过低、完全依赖外部第三方资产的情形,部分平台资产甚至100%来源于单一第三方,这就可能导致背后风险的聚集。
  6月,网贷行业迎来问题平台爆发的高峰期,数以亿计规模的资金损失背后,折射出暴雷平台项目信息存疑、资金流向不明的问题。从网贷投资人角度,由于备案延期导致的政策不确定性加大,在当前时期更应保持谨慎态度,了解和熟悉由银监会牵头搭建的网贷行业“1+3”监管体系,对银行存管尚未到位、信息披露成谜的平台保持警惕。
  来源: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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