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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监管
2017年9月29日,《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退出指引》)出台,要求网贷平台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合法利益。其中第十条特别提出,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泄露客户信息、违规骗贷、欺诈套现……这些带着草莽气息的网贷行业“潜规则”,在深圳被叫停。日前,“深圳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违规违纪信息共享平台”(下称共享平台)正式上线,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黑名单”的制度,使违规从业人员不仅面临找工作难,更可能被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2017年10月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首席风险官制度》(下文简称“首席风险官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协会旗下会员可以2017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协会。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快推动互联网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互联网金融云计算技术架构规范》《互联网金融云计算服务安全技术要求》《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容灾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分别召开团体标准审查会,协会陆书春秘书长、吕罗文秘书长助理出席会议。来自人民银行、银监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科院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的专家分别组成了相关审查小组,对上述四项团体标准进行了审查。
近年来,大量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不在少数。近一周内,央行副行长易纲和行长助理刘国强分别在公开演讲中强调,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经营,再次释放出强监管信号。不过业内人士也提醒,因为监管要求“持牌经营”,有一些金融牌照转让开始在灰色地带游走,需要警惕风险,另外对于部分“类金融”牌照的监管还需要加强。
近日,工商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其中,方案第四条明确提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划定了13项业务红线,正式开启了网贷机构的合规之路。经过一年整改,网贷行业还是得到了一些净化的。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正式宣告,规范网贷行业运营的整体监管框架已经部署完成。随着银监会的出手,平台信披的短板终于被扣上,整个网贷行业的监管闭环将被打通,所有平台都将在监管视野内运营,业界所普遍诟病的诈骗、非集、跑路等行业乱象将有效得到遏制!对于公众颇为关注的逾期信息要求,《信披指引》明确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的金额即界定为逾期,相关逾期信息均建立在该基础上统计计算。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p2p信息披露指引。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文简称“信披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银监会方面表示,该信披指引与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体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至今已有一年,其中平台借款限额变动情况颇受关注。提出借款限额的规定旨在服务更多借款人,实现P2P网贷行业普惠金融的本质。P2P网贷限额,哪些P2P平台执行最彻底呢?小编选取成交规模居于网贷行业前列的1044家平台为测试样本,通过趋势分析行业以及平台借款限额整改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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