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近日,新疆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据悉,该《细则》共五大章27条,包括新设机构备案登记申请、已存续机构备案管理、备案后管理等要求。下面我们来看看《新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广东P2P网贷平台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指引全文
2018年2月1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指引》,对P2P网贷平台“专项审计报告”编写要求进行了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广东P2P网贷平台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指引全文。
广东158条P2P网贷整改验收指引解读
2018年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称“金融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下面我们来解读一下广东158条P2P网贷整改验收指引。
广东P2P网贷平台整改验收自评报告全文
2018年2月1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对P2P平台“整改验收自评报告”进行说明。下面我们来看看通知全文。
解读深圳P2P网贷平台106条整改验收细则
2018年1月19日,深圳整改验收P2P网贷平台细则发布,通知要求P2P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5日前,立即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并依照《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指引表。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P2P企业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下面我们来看看。
深圳整改验收P2P网贷平台细则发布
2018年1月19日,深圳金融办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同时一并发布的还有《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下文简称“整改验收指引”)。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重庆下发P2P网贷平台整改通知书
近日,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市整治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要求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广州P2P网贷平台现场检查细则意见稿全文
近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下发《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对P2P平台现场检查工作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下面我们来看看广州P2P网贷平台现场检查细则意见稿全文。
2018年上海p2p网贷平台备案该怎么做
2017年12月8日,《关于做好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通知》对网贷平台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同时该通知也透露出上海地区的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需经历过整改验收,才能进行后续的备案工作。那么2018年上海p2p网贷平台备案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