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备受关注的P2P网贷银行存管话题,自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监管暂行办法,除了对借款上限、ICP许可证、金融备案、信息披露等方面有细致要求外,而且要求P2P资金存管在银行,不得自融、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网贷借款上限和银行资金存管成为平台业务调整的难点。据悉,银行资金存管方案也将近期推出,银行和平台仍在等待中。
P2P网贷银行存管
众所周知,8月中旬,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第十一条(八)明确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就意味着,当下“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联合存管模式不符合监管要求,“下架”成为必然。
《银行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为打消银行的顾虑做了安排。银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等等;同时,为保障P2P网贷平台利益,要求银行“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并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现在广大平台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对于平台的整改时间显得十分紧迫。据某报社记者了解,一家银行的存管系统与一个平台对接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也就是说一家银行一年时间内顶多与4家平台合作存管业务。因此,将有更多的小平台,在合规的门槛中败下阵来。
某互联网懂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要求大标平台对借款人强行抽贷的可能性不高,“硬性或强行抽贷可能会引起较大的行业波动风险,不利于当前互金求稳、日趋合规的发展态势。”“也有人提出,可以让存量业务仍按照期限自然消化,12个月的整改期后平台不得再发新的大额融资项目。这样既保证了存量业务平稳过渡,又可让新规顺利实施。“
“实际上,网贷监管细则出台之前,众多平台已经在银行存管上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但是随着银行存管指引的公布,有平台进行的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定,平台纷纷转向与银行洽谈存管事宜,期间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最终的结果还是要从头开始。而在银行存管方面,虽然《指引》对银行做了诸多的免责条款,但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的积极性存疑。如果《存管》指引正式文件下达后,对于众多的中小平台来讲,与银行的双向选择以及落实对接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对于中小平台来讲无疑是一个考验。”